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天津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全市文化、文物、旅游事业以及广播电视、电影的发展规划及监管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等。
2. 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承担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等。同时,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交流与传播等。
3. 推动全市旅游业发展,指导、推动旅游景区等建立健全和落实服务质量标准和管理规范。做好重点文化节庆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等。此外,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还负责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行业监管以及公共服务的监督管理等职责。
文化和旅游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之一,主要承担文化和旅游工作职责,致力于促进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和协调发展。作为文化和旅游部的省级对口部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需要与文化和旅游部紧密合作,共同推动天津市的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如需获取更多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的相关信息,可以登陆该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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