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旅游局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主管旅游工作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旅游的综合协调工作和重大旅游活动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以下是其主要职责:
1. 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全省旅游发展规划及相关产业政策措施。
2. 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旅游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旅游资源配置计划,指导和推进重点旅游区(含自然生态旅游区)、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开发建设。指导山东省旅游景区规划、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景区安全管理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全省重大旅游活动和合作项目、会展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整体旅游形象策划和旅游市场营销工作及宣传推广,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3. 负责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协调风景区的执法监督工作。加强同各个行业和部门的联系,通过业务指导、政策扶持等方式,促进旅游产业链的发展与完善。同时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和事故防范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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